本局表示,財政部推出「財政健全方案」中稅制改革部分-所得稅法及營業稅法修正草案,其規劃內容為建立「回饋稅」(feedback tax)制度,讓少數行業或高所得者多回饋社會,使多數人受益,並可充裕國庫,支應社會福利、教育、國防及治災等施政需求。
本局說明,稅制調整著重檢討不符國際趨勢及不合時宜之稅制,財政部所提「回饋稅」制度,業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議完竣,內容包括3項調整方案及5項配套措施,期能改善所得分配情形,同時挹注國家建設財源,利益全民共享:
一、調整方案
1. 銀行業及保險業營業稅稅率恢復為5%。
2. 本國個人股東及外國股東股利可扣抵稅額減半。
3. 年所得淨額在1,000萬元以上高所得者,增加1級距稅率為45%。
二、配套措施
1. 提高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萬元。
2. 提高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2萬元。
3. 提高標準扣除額單身1.1萬元、夫妻2.2萬元。
4. 中小企業增僱薪資費用加三成減除。
5. 放寬研發投資抵減年限。
本局進一步說明,「回饋稅」制度籌措的財源透過配套措施回饋社會,如經立法通過,有助於減輕薪資所得者及身心障礙者租稅負擔,提高其稅後可支配所得,進而增加消費能力;中小企業增僱薪資費用加成減除,每年增僱員工支付薪資之130%限度內,自其增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預期可增加就業,降低失業率;此外,放寬研發投資抵減年限,研發投資抵減率15%、抵減年限1年或抵減率10%、抵減年限3年,擇一適用,以鼓勵企業研發創新,厚植我國企業競爭力。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廖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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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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