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聞
扣繳憑單無紙化,所得查詢管道多,聰明報稅又環保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邇來有諸多民眾詢問還未收到扣繳單位填發之102年度扣免繳憑單如何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該局說明,財政部為提升稅務行政效率並節能減紙,推動所得稅憑單免填發作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所得稅法,已於103年1月8日經總統公布,行政院核定施行。
該局說明,所得稅各式憑單採行「原則免填發,例外予以填發」之方案,惟所得人要求填發時扣繳單位不得拒絕。正式實施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後,民眾取得個人所得資料之管道如下:
一、向憑單填發單位申請
二、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以下列方式向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查詢:
(一) 親自臨櫃查詢: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內政部核發之居留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
(二) 委託代理人申請:代理人應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如代理人所提供之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為影本,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稽徵機關將該影本留存備查。
三、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為通行碼,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財政部報繳稅網站(http://www.tax.nat.gov.tw),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詢課稅年度之憑單資料。
四、參考國稅局4月25日前主動寄發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之所得資料明細。
該局提醒,為兼顧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及減輕扣繳單位填發憑單作業負擔,國稅局提供了多元管道方便所得人查詢個人所得資料,並鼓勵民眾使用網路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以避免因短漏報所得而遭補稅處罰。
(聯絡人:中北稽徵所程股長;電話2502-4181分機220)
更新日期:20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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