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稅務新聞

 

103年1月1日起紙本電子發票格式統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03年1月1日起,紙本電子發票規統一為寬5.7公分、長9公分,並更名為「電子發票證明聯」,發票與交易明細分離,營業人不再主動列印明細,將之儲存於發票下方的QRcode,民眾可利用APP查詢消費資訊,以減少紙張用量,對交易明細有需求的民眾,仍可要求營業人於開立發票時一併列印。另自102年7至8月期統一發票開獎起,無實體電子發票於一般發票獎項外,增設專屬獎項供未索取實體統一發票之消費者兌獎之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使用手機條碼、悠遊卡、icash卡、會員卡等載具登錄及以愛心碼捐贈給社福團體之無實體電子發票,除可兌原一般發票獎項外,1031-2月期統一發票,每期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組數由2,000組調增為3,000組,每組2,000元之專屬獎項,如專屬獎項與一般獎項皆中獎,可選擇較高金額領獎,惟原本使用載具登錄之電子發票於開獎前要求列印紙本證明聯者,即喪失兌領專屬獎項的資格。

該局鼓勵民眾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https://www.einvoice.nat.gov.tw/)申請手機條碼,及獎金直接匯撥帳戶服務,持電子發票載具讓營業人讀取條碼及上傳發票,系統將代為兌獎及通知中獎,消費者即無遺失發票及忘記兌領獎金的遺憾。

(聯絡人:大安分局謝課長;電話2358-7979分機300)

新日期:2014/03/24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林沁璇-記帳士 的頭像
    林沁璇-記帳士

    ~慶城記帳士事務所~林沁璇.嘉純免費諮詢

    林沁璇-記帳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