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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免「角」稅秘笈  大公開!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依照現行代收稅款機構將稅款解繳國庫之規定,各項稅捐之本稅、滯納金及加計利息之計算均一律收至元為止,角以下免收。舉例說明,甲君綜合所得淨額為151,952元,適用累進稅率5%,計算應納稅額為7,597.6元,因角以下免收,故甲君只須繳納稅額為7,597元。

該局說明,各國稅局於稅額試算、二維條碼及網路申報等軟體,均已配合設計,惟如納稅義務人以人工方式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常因習慣以四捨五入方式計算稅額,而產生與國稅局核定金額有溢繳1元差額,該局統計101年所得年度此類退稅案件約有5千餘件。102年因稅法已取消免退限額,1元亦須退稅,如納稅義務人又未提供帳號,無法以直撥方式退稅之結果,單是寄送退稅憑單之郵資及兌付手續費即須花費35元,由於一般民眾對1元退稅憑單或國庫支票通常都拒領,處理此種案件非常不符成本效益。

該局呼籲,本年度5月份結算申報時,請注意小數點以下不用「角」稅,不要多繳1元,將使徵納雙方都節省成本。

(聯絡人:徵收科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012)

更新日期:2014/04/24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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