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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稅額試算通知已於4月25日前陸續寄出,未收到的民眾請注意!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2年度稅額試算通知書已於4月25日前陸續寄出。若納稅義務人未於2月15日至3月17日變更郵寄地址,則寄發地址將以納稅義務人上年度所留之通訊地為主,並僅寄發一次。
該局說明,往年常有民眾因搬家,又未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或書面向所轄稽徵機關申請變更通訊地,導致無法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於是透過電話要求稽徵機關補寄稅額試算通知書到新通訊地,因而引發爭端。若納稅人欲申請補發試算通知書,必須至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臨櫃申請,並帶新式國民身分證,若委託他人代申請者,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正本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申請人國民身分證為影本者,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稽徵機關留存備查。
該局提醒,未收到通知書的民眾,可先請原通訊地之聯絡人幫忙留意,是否有收到國稅局寄發之稅額試算通知書,否則得至國稅局補發。為避免民眾到各地國稅局之不便,若年度中通訊地有變,務必於期限內變更郵寄地址。
(聯絡人:大安分局張課長;電話2358-7979分機600)
更新日期:2014/04/29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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